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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招生简章

2023-05-22 16:38 | 通知公告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招 生 简 章

    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秉承“明德 奋进 务实 创新”的院训和“敬业 爱生 严谨 奉献”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学习型行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己任,负责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主要面向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考教育、培训教育为基础,集成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多种教育形式,培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三大行业转型升级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具备优良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丰富的学习资源。开发了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面向服务的在线教育教学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全新学习平台,创建了自主学习、教师导学、辅导员督学、桌面学习和移动学习的混合式学习环境,实现了学生“随时学、随时练、随时测”的学习需求。学院充分依托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加快学习资源标准化建设,通过不断更新和积累,目前拥有网络课程、实践教学微课、课程资源包、辅助教学资源TF卡等多类型学习资源400余门类,充分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学院建有高清、大屏、多功能、虚拟等高规格录播室5个,拥有专用服务器、一体机机房和NAS存储的教学电子阅卷室,开通了腾讯云服务。
    学院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建有100个校外教学站点,在籍学生9万余人,聘用授课教师、辅导教师1500余人,聘请辅导员、班主任200余人,形成了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多学科、多形式、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培养了“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李鹏飞、 “葛洲坝十大杰出青年”樊剑等一批优秀学生,先后获得“现代远程教育十年贡献奖”、“最获公众满意度网络学院”、“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高校网络教育学院”、 “年度综合实力网络教育学院”、“终身教育特别贡献奖”等荣誉。

一、评价对象
湖北省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及在校大学生。

二、评价工种和级别
1.电工(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网络安全管理员(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3.车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报名条件
(一)电工各级别申报条件:
1.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5.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各级别申报条件:
1.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级别申报条件:
1.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车工各级别申报条件:
1.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费用

五、报名材料

六、报名时间
2023年6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月22日至6月22日前报名,报名到取证时间周期为2至3个月。

七、报名程序
线上报名,使用微信扫码报名或者电脑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八、报名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027-87651939
附件:1.职业技能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流程
2.职业技能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3.纸质申报材料说明
                                                                                                                                            2023年 5月 22 日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流程
一、线上报名
1、移动端报名
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2、电脑端报名:
https://whut.whxunw.com/kaosheng/mobile/zyjd/bm/startPage/C2992C6389E5421CB6892B11A8FF3435
3、填报注意事项:
首次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带‘*’号项目为必填项。
“个人照片”需上传个人蓝底登记照片。
已提交报名信息可点击“如已报名,请从此登录”进入查看报名信息。
二、等待审核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线上缴费
收到短信通知后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学员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附件2.

附件3.
纸质申报材料说明
一、申报表(1份)
申报表填写内容应具体、真实、字迹清楚,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报人应将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要求字迹、照片清楚。
三、毕业证复印件(1份)
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四、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工作年限证明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开具(描述为×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开始从事×职业工作),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中心微信

学校微信